
金店女職員晚上下班返回公寓時,因停車場沒泊車位,將車泊在公寓外。(圖:星洲日報)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6日訊)一名華裔女郎因所住公寓停車場爆滿,而將車泊在公寓外,不料被4名匪徒擄走;匪徒不但搶走其身上財物及載她到提款機提款,其中一匪還強姦她。
這起擄姦案於昨晚10時許,發生在甲洞百美區陽光公寓外。受害者廿余歲,據悉在某金店工作。
鵝嘜警區主任阿都拉欣助理總監今午受詢時證實此案,並表示警方不排除涉案嫌犯是前緊急法令扣留犯。
“警方已將此案列為搶劫及強姦案調查,初步調查懷疑涉案的嫌犯曾在緊急法令下被扣在新邦令金扣留中心,去
年才獲釋,警方目前在追查他們的下落。"阿都拉欣不願透露進一步詳情。不過據消息披露,受害者是下班後返回所住公寓時,在公寓外被擄走。
消息說,受害者是駕國產轎車,她回到公寓後曾將車駛入公寓,但因停車場沒有泊車位,而決定將車泊在公寓外面。
當她泊車時,突然有4名匪徒趨前擊破其車窗,將她拖出車外,再綑綁她的雙手及矇上雙眼,擄上一輛客貨車載走。
消息說,匪徒先在客貨車內搶走她的手袋、金飾、手機和逾400令吉現款,再將她載往一間屋子禁錮,受害者在這間屋子遭其中一名匪徒強姦。
受害者於今日凌晨3時許被棄在梳邦甘榜馬來尤商業區,她過後報警。據悉,受害者被發現時身上多處包括膝蓋和手肘受傷。
威逼說出提款卡密碼
載往不知名地點禁錮
匪徒擄受害者上客貨車後,曾威逼她說出提款卡密碼,並於約20分鐘後載她往提款機提出1千200令吉現款。
但匪徒取了錢後,並沒有當場釋放她,反而於10分鐘後將她載往一個不知名的地點禁錮。
在這裡,受害者被其中一名匪徒強姦;她於約5小時後才獲得釋放。
阿都拉欣說,警方接獲投報後,曾與受害者重回案發現場調查,但因她在整個過程中被矇上雙眼,因此不知道被禁錮及提款地點。
他補充,受害者指遭其中一名匪徒強姦,而且身體多處受傷,因此警方會帶她往醫院檢驗。
消息說,由於受害者在公寓外路邊泊車時被擄,因此,沒驚動到居民或公寓保安員,公寓的閉路電視也沒有拍攝到過程。
消息說,警方今午返回該公寓翻查閉路電視時,發現閉路電視鏡頭只拍到公寓內的範圍,使到警方調查工作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