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36种疾病120,000(不增值的)
20,000(可增值的)
人寿100,000(可增值的)
医药是在新加坡用公积金买的,已经加了附加利益也是买最具保障的!
意外20,000(是有点少咯,可是我们一家人买的意外险都不多)
老婆:36种疾病100,000(不可增值的)
20,000(可增值的)
人寿35,000
医药卡720,000,一年可索偿90,000
意外10,000
孩子:36种疾病50,000(可增值的)
40,000(不可增值的)
人寿55,000
医药卡720,000,一年可索偿90,000
意外10,000
教育保单是在新加坡买的20年满期约可得30,000新币
我疑惑的:我的经纪是说只要死亡就可索赔,可是我注意看了下36种疾病在受保证利益A部死亡是不赔的,(就是说是意外死亡的话就不赔,如果不赔的话,我只能拿回sv吗?)只有在致命疾病下才有赔!
是这样的吗?我们怎样分辨什么是受保证和不受保证啊!
我家所有的保险多注重在疾病而已,因为这社会是可以说拜拜,不可以病的!
而且其他家人一直很反对我买保险,认为保险是骗人的,等到要索偿的时候就会很多问题了!真的会这样吗?
可是我看理财专家说,保险是很重要。
最后,我想知道我们全家的保险足够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