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报导:叶爱云
(吉隆坡13日讯)一旦消费者发现有任何保险代理员在销售保险產品时,使用“保证收入、收益保证”类似具误导性的字眼,都属犯下误导销售行为,消费者可向相关保险公司及国行提出咨询或投诉。
国行助理总裁阿布哈山告诉《中国报》,理论上保单的收益率是不可被保证的。
据国行资料显示,2010年市场上就有250宗各类误导销售案件。
他说,在各项误导销售案件中,就包括了一种被称为“保证投资”的產品,例如以“每年將获得xx巴仙回酬率”等诱人的招数。
“这是一种保险產品,保险本质上是保障,因为保险公司回酬依据所做的投资项目表现而定,市场涨跌走势或会跟原来所预测的不同,保单不可能保证收益。”
阿布哈山说,有时保险公司的代理员为了说服消费者,会特別强调未来將会取得非常好的回酬。
销售过程存误导
“保险代理员可以使用潜在回酬图表来补助產品销售说明,但却不可误导消费者相信未来必定会获得该回酬,且保单条约中也没注明‘保证’字眼。”
他举例说,有些消费者在购买该份保险產品后,之后想套现时,才发现他们实际获得的数额可能比之前所付保费还少。
“很多时候保单上所说的並没有错,但问题却出在保险代理员身上,销售过程中给予消费者错误的认知,存误导成分。
询及若发现误导销售后国行会如何处理时,阿布哈山指出,国行会指示涉及的保险公司停止销售,並向已购买该项保单的消费者做深入了解及重新解说,以確保他们都了解所购买的產品。
“若消费者认为自己被误导,並认为那產品不適合自己,国行就会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回已付的保费。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20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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