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内政部禁止华社在新春联欢晚会上进行舞狮表演。
根据汶莱法律,任何组织欲举办大型晚会必须向内政部申请。在来临的农历新年,已有不少华社组织向内政部申请举办新春联欢晚会。
内政部虽然批准新春联欢会的申请,不过禁止进行舞狮表演,同时表演节目必须提早获得内政部的审批,并须付100元的审查费。
此外,主办新春联欢晚会的华人社团,禁止于周四晚上及周五整天进行彩排或任何表演。所有娱乐活动必须于祈祷时间前后30分钟暂停。
内政部一如往年,在发出回函予申请举办新春联欢晚会的华人社团时,申明一些被禁止的活动。
内政部禁止华人社团在春节晚宴上呈献舞狮表演或任何违反汶莱风俗礼仪的活动,表演节目需经过审批,以确保表演者衣着端庄、不暴露,符合社会广泛标准。
经审查获批的表演节目不可更改或增加内容。
外地艺人禁参演
有关被禁止的活动包括重金属音乐演奏、迪斯哥形式舞蹈、交际舞、由模特儿呈献的服装表演、选美、“猫步”,同时禁止外地艺人参与演出,包括“会见影迷”。
主办单位必须通知汶莱警方欲举办有关晚宴,同时遵守所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