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下3楼的内容。。
政府批准信叫Consent Letter,买卖廉价屋,Bumi Release的屋子等都需要政府的consent才可以买卖。。
等政府的consent出来通常是3+3个月,如果第一次申请不批准的话会再尝试第二次3+3,所以等consent有可能都是等半年或者1年才拿到的,在JB这里的话,半年拿到已经算是快了咯。。
经纪公司hold你的3%合理,Agent commission 本来就可以charge你3%,不过看你们买卖之前是谈到怎么样,按照option letter上谈好的commission来charge你。。
律师hold着订钱也是完全合理的,律师是法人中间人,你怕律师拿你10%跑路咩。。
给律师hold着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安全的。。如果钱给你拿去,等下consent不批,你又用掉那笔钱了然后耍赖不还给buyer的话,那buyer不是xiao xiao钱被拖着。。

同样的,换立场,如果今天你是buyer,你也不希望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