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得知15歲妹妹遲未與沈姓男友(21歲)上床,去年7月14日晚-間把安眠藥磨成粉融入水,待藥效發作,供沈男深夜時性侵妹妹;姊姊也同眠在側,清晨時-也與沈男發生性關係;姊姊應訊時稱,「這又沒什麼。」
無良姊姊!沈姓男子和16歲少女交往,2人遲未發生性關係,沈向少女也未成年的姊姊抱怨此事後,其姊竟以幫妹妹「體驗」為由,迷昏妹妹,讓沈如願以償;沈甚至完事後再挑逗姊姊和他發生關係。士林地檢署昨天將少女姊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起訴指出,沈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16歲劉姓少女,但因少女保守,未發生性關係,沈後來也認識少女姊姊,2人聊天時,沈告知此事。未料,姊姊非但不保護妹妹,還承諾幫沈男達成目的;她趁和妹妹到外婆家住時,邀沈男溜進該處過夜,然後將安眠藥磨成粉加入礦泉水中,讓妹妹飲用後失去意識,沈見機不可失,將少女抱到床上後發生性關係。
離譜的是,沈和少女結束後,竟和姊姊躺在同張床,沈意猶未盡,再伸手撫摸姊姊胸部挑逗,2人也發生性行為。
事後少女向父親哭訴此事,其父氣得報警處理,並堅持一併對女兒提告性侵。
沈男坦承性侵少女,少女姊姊則表示,她是想要幫忙妹妹「體驗」,至於沈和她發生關係部分,全是她自願。檢方之前已將沈某起訴,昨再將少女姊姊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