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3歲、來自吉林大學大四男生李某,去年回京做畢業功課,因為多門學課不及格,感到壓力很大。
他在去年3月,上網聯繫20歲的妓女蔡某,兩人相約外出交易。他供稱,因為常幻想和屍體做愛,覺得很刺激,第二天早上他覺得必須做這件事,覺得控制不住自己,並感到若不做就活不下去,整個人像碎掉一樣,因此他帶著繩子等工具,來到蔡某家中將她勒死,並將屍體運回昌平家中,姦屍后分屍,埋在自家院中。
至去年3月底,他又殺了另一名妓女顧某,也是把屍體運回家中姦屍后掩埋,還順手偷走顧某3部手機。至去年4月他才被捕,最終被判死刑,並須向被害人家屬賠償近8萬元人民幣(約40萬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