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提供槍械出租的不法分子採取單次收費,出租者每租借一把槍械需先表明租借用途,如搶劫、打搶或尋仇等,以決定租借適合的槍械類型。
據了解,這些疑從泰南走私到我國的槍械,出租價格介于3000至5000令吉,各種款式及牌子應有盡有,且殺傷力強大,一發子彈便足以致命。
副警察總長拿督斯里峇克里證實,根據警方情報,國內確有犯罪集團疑設立軍火庫,提供槍械出租服務,且他們還擁有本身的槍械專家為槍械進行保養工作。
“警方調查后發現,槍械出租者多是私會黨徒,他們獲取槍械后,在國內從事不法活動以賺取不義之財。”
峇克里接受《每日大都會》訪問時透露,國內近來發生的許多槍殺案,或多或少與槍械出租服務有所關係。
他指出,一些槍械也被私會黨徒當做提高本身形象的“展示品”,他們以佩戴槍械為榮,來凸顯本身私會黨很特別。
“比起使用冷兵器如刀子的私會黨徒,擁有槍械的私會黨徒,在收取保護費時會更容易。”
他透露,武吉阿曼重案組已成立一支專案小組,負責調查國內涉及槍械的案件,及鑒定那些非法持有軍火的犯罪集團。
他說,警方也將加強在國家邊界的巡邏,以確保槍械及毒品不會流入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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