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諾阿茲里(40歲)今日在推事莎嘉拉杜都面前認罪不諱后,被判上述刑罰,刑期從被補日,即本月5日算起。若無法繳付罰款,必須以坐牢3個月取代。
被告被控于上月24日凌晨2時30分左右,在浮羅加冬一住家,被發現其手機內擁有猥褻錄影,而牴觸刑事法典第292(a)條文。
被告代表律師依斯赫卡里求情時指,被告已悔改。被告是工廠工友,收入少過1000令吉,必須供養家庭,希望法庭輕判。
不過,娜碧拉副檢察司說,被告與12歲的受害者雖然是父女關係,但是,被告也不能因沖涼房沒關上門,而拍下女兒刷牙及圍著毛巾準備洗澡的錄影。
她希望法庭諭令將被告的手機銷毀。
根據案情,事發時,被告妻子發現4歲的兒子拿著被告的手機正在觀賞手機裡的錄影。
當時被告妻子看到女兒正在刷牙以及圍著毛巾準備洗澡、女兒在睡覺等錄影,因擔心女兒安全而向警方報案。
被告于本月5日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