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陳俊成(25歲,荷官)面對21項控狀,舅舅王德明(40歲,德士司機)面對17項控狀,昨天雙雙被判入獄9個月。
調查顯示,王德明在2011年賭博債台高築,于是教唆在濱海灣金沙賭場當荷官的陳俊成合作騙賭場。
他們的欺詐手法主要有兩種:舅舅拿大面額籌碼讓外甥找散,外甥趁機找多;舅舅光顧外甥的賭桌,外甥借職務方便,出千幫他贏錢。
兩人從2011年中至2013年1月25日間,騙取了10萬6006元8角半(約26萬5017令吉)。
王德明負責把每天騙回來的籌碼套現,藏在車后廂,每隔一段日子就把一部分錢匯回馬來西亞家鄉。陳俊成也把部分的錢匯給遠在台灣和泰國的女朋友。
警方從舅舅的車后廂起回8萬4000元(約21萬令吉)現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