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莎提納在2007年時因殺害女雇主,拿走死者身上約1萬美元(3.28萬令吉)潛逃,最后遭沙國警方逮捕,並被法院判處死刑。
她雖坦承殺害雇主,但辯稱這是一場意外。她聲稱自己長期遭到雇主虐待,事發時,雇主想拖她的頭去撞牆,她為求自保,混亂中拿起桿麵棍猛打對方頭部,才不小心釀成悲劇。
沙國去年與印尼官方代表達成協議,只要莎提納能賠給雇主家屬賠償金,就可免于死刑。印尼國內民間團體為了拯救莎提娜,募集到400萬沙幣,印尼政府也4度進行國際交涉,替她爭取時間,並同意提供300萬沙幣幫助莎提娜免于遭到砍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