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美奧蘇萊曼在庭上指出,在聽取了雙方律師陳詞、證人供詞及控方所提呈的證據後,認為控方成功證明被告的控罪,因此裁決3名涉嫌強姦印尼女子的被告表罪成立。
法官將此案展延至5月9日再審,意味3名被告在下次出庭時必須三選一,即在證人欄、犯人欄自辯,或保持沉默。
3名被告分別為沙希淡、雷米及和欣瑪拉茲,他們是於週五早上8時許,各自抵步北海法庭。印尼駐檳代領事蘇菲雅納也有出庭聽審,代表出庭的辯方律師是雷爾,而主控官則是慕娜。
庭上,三名被告在聽取判決後迅速離開犯人欄,為躲開媒體拍照,3人出庭後一直東藏西躲,與攝記大玩捉迷藏,在逾1小時後遁道離開,並乘坐摩多離開法庭。
3人成功脫身後馬上戴上頭盔掩蓋臉部,其中一名被告還在摩多上對媒體鏡頭擺出勝利手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