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媽媽說出了同性戀的心聲 媽媽謝謝妳..我真的好愛妳
還有媽 是我第一次失戀是在高中 哈哈.. 妳有些地方打錯我來幫妳改掉
未來等我大學畢業 我會想辦法自己創業 賺很多很多花不完的錢養妳
妳在我跟兩個弟弟的身上花了太多的淚水以及金錢和時間了
大學畢業後 就把妳的下半輩子交給我們吧 我們會讓妳吃好的住好的
我們不會讓妳這38年白活 我跟弟弟們都愛妳
妳在我們心中就是一個爸爸及媽媽的腳色 妳真的很堅強是一個很好的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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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很多人都說.沒看過這麼多的同性戀者都在同個公司的
其實.這也有個很好的解釋
因為同性戀者在這社會上.還沒有被普遍接受
她們一起聚集一起工作.感覺比較安心比較有被認同的感受
而且不用特意隱瞞也不用老被用異樣的眼光看待
久而久之.她們就會有著像吸引力般的吸引認同的人進來工作
其實.我覺得愛是一件很美的事
既然很美為何還要用世俗的眼光去拘束規範
戀上一段美麗的愛情.不論對象為何.都是很棒的感受
那是一種感覺.一種依戀.一種相知相惜的心情
不管是自己或是別人有這種同性傾向.請不要看不起自己.也不要被人影響
相信自己是對的就是對的.別人的話是聽不完的
每個人都對自己的事都很包容.對不關己的事.總是嚴厲批評
何必管那麼多呢?談戀愛不是壞事.只因對象是同性
就不行了嗎? 就是錯了嗎?
其他人是聖人.都很厲害.不會做錯事.她們說的都是對的嗎?
所以.真的.不要去理會其他人的意見.批評.眼光
只要不是壞事.就是好事嚕
女兒-珊.在她小學時.我就知道她有同性傾向
看過她隨意丟的字條.筆記本...
(不是故意去偷翻出來看的.她都隨便丟在電腦桌ㄇㄟ)
但我從沒有說過一句任何的話
也沒有讓她知道.其實我知道嚕
從小我對孩子的教育就像朋友般
我很少打她們.頂多生氣罵人
很多事情我會解釋給她們清楚.之後請她們自己做選擇
選擇了.不管以後對錯.就不要埋怨誰
畢竟自己做的決定.對與錯.自己要負責
今天她選擇走同性戀愛.那也是她自己選擇的人生
她自己就會勇於負責承擔
難道你還強制她聽你的嗎?
後果你要幫她負責嗎?她的人生是你在過的嗎?
你是她嗎?
所以.我覺得很多的父母親真的錯太多了
孩子雖然是你生的養的
但不代表你可以幫她過屬於她的人生
再說.人生並不能從來.主導權是要握在自己手裡
才是自己的人生.不論走對了或是錯了
我的寶貝女兒.從小細心疼愛呵護長大
如果今天她選擇男生嫁人.就保證一定會幸福嗎?
選擇同性際會不幸福嗎?現今的社會好男人多嗎?
同性就是壞對象嗎?只因為不能生育嗎?
很多夫妻也不能生不是嗎?
也很多生了又不養的.所以這是理由嗎?
難道不能領養嗎?
我就跟兩個兒子說過
以後各分一個給姐姐當乾兒子
姐姐會幫你們養.而孩子只不過多了個乾媽
兒子也沒覺得這有甚不好的
這有甚麼不好.多幾個疼愛的人
孩子只會更幸福.很多事情事可以轉彎的
我的寶貝養大了
可不是送給不愛她的人糟蹋的
只要她幸福快樂.誰能給的起這些
那個人就是她人生的最佳伴侶
而當父母的對孩子的最終目的
不就是希望她幸福快樂嗎?
現在女兒大學了.也在工作
交女朋友會帶回家來
我清楚她的交友情況.所以也安心
因為沒隔閡.女兒也不會避諱
反之.一直反對.是不是把女兒更往外推呢?
那她在外的生活.你還會知道嗎?
還記得.女兒高中第一次失戀.寫了長長一封信
訴說著高中時喜歡的女生喜歡上了別人
她很痛苦.很不想活了.也告知她的性向
她怕我生氣也難過她的戀情
字字句句都透露出沒人了解她的心情
好像一孤舟.飄蕩在海洋.不知岸在哪裡
看著信.心裡很酸楚.失戀的心情大家都是一樣的
而我卻幸運的能得到孩子坦白的訴說 傳了6封簡訊.告訴她
媽媽一切都清楚明白的
不用道歉也不用害怕.家就是靠岸的避風港
你是我的寶貝從小疼愛到大.怎會把你往外推
更何況還是受傷無所從的時候呢?
同性戀又怎樣.你小學的時候.我就知道了
失戀是很傷心難過.可以找朋友訴說.也可以哭出來
但不要傻傻的想不開.戀愛不是人生的全部
人生還很多等著你去開啟
這一個女孩不是你的
那就代表有一個女孩等著你去找她
所以不要放棄
雖然現在很難過.總會過去的
媽媽也走過失戀
每個人都經歷過失戀的
去朋友家好好療傷
但要牢記媽媽對你的愛
不要讓媽媽失望.傷心
一定要平安回來
請記著.媽媽再等著你
所以不要做傻事.要記著愛妳的媽媽還有你的朋友們
這些簡訊.女兒到現在還記得
只要兒女都平安健康.幸福快樂.真的就夠了
強求就太多了.不是嗎?
希望各位當父母的能好好省思.也希望這社會能更寬容.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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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我媽媽打的好的..請幫我媽媽推一下吧
因為她真的打的很感人 已經是身為一個母親了 卻可以支持同性戀
雖然 同性戀在台灣還不被重視 只有歧視 可是我們不應該放棄自己
我們應該要做的更好 讓台灣看見同性的好
太多太多的人 都覺得女生應該就是要跟男生在一起
其實這想法真的錯了 兩個人會相愛會互相喜歡會在一起 是因為外表嗎?
我想外表也是會佔一點分數 可是並不全然 感覺還是佔了百分之80%
既然是因為感覺而在一起 那同性是不是也算合法了?
只是身體構造不同而已 法律上並沒有寫身體構造一樣 所以不能交往這條吧?
各位父母 妳們可以思考一下 妳們的孩子愛同性的真的是很可恥的一件事嗎?
那妳們有想過 當妳們去阻擋她的愛情時 她的痛苦 是妳們能夠了解的嗎?
現在的男生 不要說50% 少說也有20%以上都是下半身思考的 / 真心的真的不多
這樣啟不是把自己的兒女推入火坑嗎 ? 這樣真的會很快樂嗎 ?
當妳們把孩子生出來的時候 我相信做父母的妳們一定都是快樂的
那妳們忍心看到自己的兒女長大後 是這麼痛苦的活在這世界上嗎?
每個人都會失戀 都會了解失戀的痛苦 可是為啥麼 就不能將心比心呢
路是自己人走出來的 可是並不代表做父母的妳們有權利幫我們決定一切
做啥麼事都沒關係 只要不是做壞事都好
可是 一個人沒有選擇的權力真的很糟糕
我們活著就是要過生活 時間一天一天的流逝 我們剩下的是啥麼?
回憶吧我想 / 那是不是應該要快樂的過每一天呢 ?
各位同性戀的朋友們 不管未來我們的路有多艱辛 我們都一起加油好嗎 : ")
不要因為外在因素 而放棄現在愛妳的人 因為沒有啥麼事情是絕對的
想做就去做吧 喜歡就喜歡吧 愛上就愛上吧 不要讓自己的生命留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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