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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ixie 于 2008-11-26 11:53 PM 发表 就算爱的再难堪,也不能够构成你可以伤害其他人的理由,受感情伤害很深的人大有人在,报复(无论是对对方还是其他人)不是唯一的解脱。。。这个理由,是有让你理所当然的继续这样下去而已。。。问问你自己这样的 ...
原帖由 无聊笑将 于 2008-12-1 08:58 AM 发表 文哥~~请指点指点下我这个,七七四十九字诗。 礼义廉耻放两旁, 不问自取盗文章, 投稿骗赏好无耻, 遭人指责还狡辩, 不知羞耻为何物, 此等行为如鼠辈, 人人应该拿棍打。
原帖由 anangel 于 2008-12-1 10:53 AM 发表 是你自己编写的吗? 形容某某人刚刚好也~em0013
原帖由 firehouse 于 2008-12-1 02:08 PM 发表 他應該不會那樣做。 故事都還没寫完, 他不能做些甚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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