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小海绵
如只带RM5000呢?然后再在那里打工赚生活费
minhui1230 发表于 2010-6-25 10:39 AM 
前半年是沒辦法在台灣做工的 因為台灣規定這半年算是觀察期 總之在一定要呆在台灣前半年就是不能打工就是了 除非你是偷偷打工 不要被抓到的話就永遠沒辦法再踏進台灣一步 半年後台灣才會發工作證。除非你是做學校的工讀生,但是不多。
RM5000的話是非常勉強的 對我來說的話 扣除學雜費(RM2700)的話 我剩下的錢話RM1200買日常用品+前三天的早午晚餐。過後就是用在早午晚餐的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