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子: 奔驰 价值180K市价,他已经供完了。
就假设我是sambung bayar,我私底下给完180K的钱了。
1。朋友直接割名字给我,我通过agent割名字,比如说我用40K cash来买。
买卖的时候LHDN会不会知道我买这辆车给的价钱?
JPJ割名的时候会不会有注明买卖价钱?
2.。假设我私底下和他谈好价钱,他能不能当作RM1卖给我?
3. 真的中LHDN的叫你喝茶,你需要如何解释和准备什么资料?
4。我看有些外国的案列是可以当作礼物送出去,但是要写一封信证明这辆车是礼物送给我?这个成不成立能不能在马来西亚用?
还有什么好的建议?
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