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性罪案法庭開庭以來最嚴重的兒童性侵案!
1名狼父把女兒當性奴,今日被控632項雞姦、強姦、亂倫及虐待女兒的控狀。
截至下午4時,法官已念出的47項控狀,被告均否認有罪。
該名2年來持續強姦雞姦15歲女兒的狼父(36歲,私人公司顧問),今日被控上布城兒童性罪案法庭。通譯員每念出一條控狀,被告都否認有罪,要求審訊。
本案的承審法官為楊扎麗達。
身穿灰色上衣及牛子褲的被告,於今早約8時52分,由警方帶入法庭。被告全程低頭,不願面對鏡頭。
截至下午,被告面對的控狀,包括30項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令第14條文、刑事法典第31(1)(b)、376B條文及其餘的第377C條文,共47項控狀。
此案主控官為艾米及諾達麗娜副檢察司;被告沒有代表律師。
該名37歲巫裔狼父在2015年,開始性侵女兒,當他和妻子去年離婚,女兒被判歸他撫養後,導致他更變本加厲侵犯女兒,包括強姦和雞姦。
直到女兒最近聽說父親,打算接回另兩名跟母親同住的11歲和9歲妹妹後,趁昨晚到母親家作客,鼓起勇氣訴說慘痛經歷,母親馬上帶她到警局報案,狼父今早被警方逮捕。
八打靈再也警區主任莫哈末再尼助理總監早前向媒體指出,受害者現年15歲,申訴在父母離婚前已被父親性侵,但自從父母離異後,就跟父親同住,結果繼續淪為性奴,被強姦和雞姦。
嫌犯和妻子育有3名孩子,他們離異後,兩名孩子跟母親同住,受害者則跟父親同住。
現年15歲的受害者,曾經在4年前被叔叔雞姦,當時投報者還是他的父親本人!
沒想到曾經拯救她脫離苦海的父親,後來竟成了凌辱她的惡魔,當父母離異後,她就跟父親同住並同床而睡,結果幾乎每一晚都慘遭親生父親強姦和雞姦。
據瞭解,她的狼父是在2015年帶著她去報案,指控女兒慘遭叔叔雞姦,目前該案還在審訊期間。
但令人驚訝的是,狼父接著於2015年帶著受害者和岳父前往麥加朝聖時,竟然在聖地的酒店內,首次雞姦自己的女兒。
從那時起,他就把女兒當成性奴,在和妻子離婚後,更是變本加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