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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名網友在面子書社團“靠北女友”貼文,細數他和女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一年多,準備向女方家人提親。
男方表示:“我月入4萬5000(台幣,約6341令吉)算中等收入,沒負債、有車、住家裡,有一筆存款,還有一筆要買房的頭期款。”
當時,他向準岳母誇口:“只要我做得到的我一定會滿足妳!”對方先回很簡單啊,讓他一度以為可輕鬆過關,沒想到女方開出“聘金36萬(約5萬733令吉)、小聘18萬(約2萬5366令吉)、餅錢15萬(約2萬1138令吉),沒有嫁妝”的高門檻,且還不只這些。
女方要求結婚費用由男方出,辦30桌,禮金女方收;女友月薪2萬5(約3523令吉),婚後要拿回娘家,老公賺的錢要全部給老婆;這還不打緊,房子頭期款由男方負責,名字要登記在女方名下。
該網友差點沒翻臉,回家後只能據實以告,頓時娶媳婦的氣氛都沒了。家人婉轉地說:“你要有心理準備,10天後我們不用去提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