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岁华裔青年於去年5月在居鑾 , 企图以300令吉贿赂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南区执法官,避免因车辆路税过期而接获罚单,今日被控上新山地庭上后认罪,罚款两万令吉。
被告为黄健达(译音,25岁),被控於5月12日,中午12时15分,於警方在居鑾往丰盛港路3哩处的联合取缔行动中,因车辆路税过期未更新,企图以300令吉贿赂一名执法官,要求不开罚单,因而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並在24条文下同读。
被告在承审法官莫哈末法勿兹面前认罪,被判罚款两万令吉。案件主控官为莎丽娜。

被告黄健达(译音,右)被控贿赂取缔行动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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