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於雪邦赛车场观看 F1赛事时,脱光衣服露出我国国旗辉煌条纹内裤的9名澳洲男子今日在骚扰公众罪名下被控上庭,他们俯首认罪,惟案情最终出现大转变,法官最终基於9名被告年纪尚轻及延扣了四天,加上不了解大马的文化及国情,因此当庭释放他们。
法官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173(a) 条文释放他们,只是警告了事。
9名被告年龄介於25岁至29岁。他们是杰克沃克(26岁, 澳洲国防革新顾问)丶次被告阿当(26岁,医生)丶第三被告柏兰登(26岁,会计策略经理)丶第四被告艾华特(服装公司总经理)丶第五被告汤姆斯克莱(建筑业高级工程师)丶第六被告汤姆斯詹姆斯(28岁,公司营运总监)丶第七被告迪莫狄威廉(27岁,工程系学生)丶第八被告詹姆斯丹尼尔(27岁,产业发展商)丶第九被告尼克斯威廉(27岁,市场执行员)。
控状指被告於2016年10月2日下午5时左右,在雪邦国际赛车场公共场合, 露出我国国旗辉煌条纹泳裤,因而抵触刑事法典290(公众骚乱)条文。若罪成,可面临最高400令吉罚款。
面对上述控状,9名被告承认有罪。
主控官莫哈末依斯甘达建议法官给予被告相等的判罚。
9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益在求情时指,被告在事发时穿的是泳裤,而不是媒体所报道的内裤。
他说,本案的所有被告有正当的职业,大部分也身兼海滩救生员,穿泳裤在他们的国家(澳洲)是很平常的事。
“他们(被告)并不晓得在马来西亚公共场合穿印有国旗的泳裤是一项罪行,因为在他们的国家,这是一种爱国表现。”
他指出,无论如何,9名被告也为自己的行为写下了道歉信,向大马人民道歉。
法官哈里山最终基於9名被告年纪尚轻及延扣了四天,加上不了解大马国情,因此当庭释放他们。




被告在法庭宣读的悔过书。
新闻转载自:星洲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