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5日訊)椰漿飯漲1令吉,店主卻無法出示相關收據,結果被法庭宣判罰款4000令吉!
首邦再也一間嘛嘛餐館被顧客投訴,一碟普通椰漿飯的價格從2令吉50仙,暴漲1令吉至3令吉50仙,當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介入調查後,店主卻無法應官員要求出示收據,因而抵觸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
店主今日被控上沙亞南地庭時,俯首認罪,法官當庭宣判被罰4000令吉。
店主哥比納(36歲)被控於去年6月29日早上11時25分,在首邦再也的嘛嘛餐館(Silva's Curry House)被查時,無法出示收據。
新闻转载自:《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