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長巴司機拒讓乘客小解的荒唐事,於4月29日晚上發生。事主張美發(51歲/私人司機)指出,當晚他所購買的長巴車票,是於晚上7時45分從關丹出發往吉隆坡,但是司機於晚上8時才啟程。
司機指陸交會指示不能停車
“長巴啟程不久,我就開始有點尿意,於是要求司機到了東海岸大道馬蘭休息站時停車,讓我解決,但是當時他說不能停車。”
“於是在過了馬蘭後,我實在忍不住了,再次要求司機在淡馬魯休息站停車,那時候,已經是晚上10時了,司機卻說不能停,因為是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下的指示,不能停車。”
“於是我和他爭論,對方繼續堅持,甚至和我罵了起來,最終我只好無奈地放棄,並致電向正在開車往吉隆坡的雇主求助。”
雇主及時趕到攔下長巴
他指出,當長巴抵達加叻收費站時,那裡也有公共廁所,司機卻不願停車讓他下車,甚至在繳付過路費後,準備踩油門前進。
“這時候,我的雇主及時趕到現場,擋在長巴前面,經過爭論後,司機才不甘心地放我下車,我在那裡的公廁解決後,就乘雇主的車前往吉隆坡。”
張美發今日向德倫敦州議員沈春祥作出投訴。
陸交會:沒禁長巴入休息站
對此,沈春祥說,他有致電向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投訴組官員希拉尤索夫反映及求證,對方說,當局不曾發出如此指示給長巴公司,禁止關丹前往吉隆坡的長巴不能進入休息站停車的指示。
而當局只接獲關丹市議會要求,於2014年6月12日開始生效,禁止長巴在大路旁及巴士站外的路旁停車,以策安全。
“我們也致電有關長巴所屬公司負責人詢問,對方也否認曾下過任何指示,禁止長巴在休息站停車,因此,我們只能總結,這是司機態度惡劣的問題。”
沈春祥表示,他們已經針對此事件,電郵致函給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要求當局向有關長巴公司及有關司機展開調查,如果證實此事,將考慮採取對付行動。
當局也指出,如果當局針對該長巴公司服務問題接獲超過3次的乘客投訴,或可考慮吊銷執照。(星洲日報‧東海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