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nekkakc12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家来评评理!无良奸商!

[复制链接]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淘你宝
2015-4-25 12:35 AM
LZ说说那间店多无良多奸商可以吗?
不然谁懂你是错还是对啊
Cyrus321
2015-4-25 02:26 AM
你好像很可怜 = =  
傲世滅魂
2015-4-25 02:34 AM
如果你说的是事实,或则是你的亲身经历,评价~
不一定能搞你诽谤噢~
你在你的面书是否有放那间店的名字出来呢?(如果没有就还好)
还有如果是意气用事,泄愤的语言好像可以免掉诽谤的控诉(清楚点文法律系学生或律师~)
_Razor_
2015-4-25 07:11 AM
本地特色習慣就好
Wendy91
2015-4-25 08:37 AM
通常有头脑的老板都不会浪费这种无聊钱的,如果是真要告你的话,你应该已经收到律师信了。而且以我推测,在生气时写的状态,一般不会真正提到店的全名,就算提到,你也一定不会写马来文名,因为所有店注册的是马来名,而不是华文名,所以绝对告不进。
对方重点只是要你怕,要你认错,要全部人知道错的是你不是他。

我是英国课程的法律系学生+补习老师+本人有过类似经验(但对方最后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最后能给你的意见是,把那则有关状态私下保存后,再删除掉,避免继续传播。储存的目的是避免日后对方有所行动时,会修改你写过的评论来加罪于你,所以是一个自我保护的动作,至少到时你还有证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JBTALKS.CC |联系我们 |隐私政策 |Share

GMT+8, 2026-5-2 09:26 PM , Processed in 0.08049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Copyright © 2003-2012 JBTALKS.CC All Rights Reserved

Dedicated Server powered by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合作联盟网站:
JBTALKS 马来西亚中文论坛 | JBTALKS我的空间 |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