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是送货司机,根据appoinment letter,我的月薪是$1500.
29/12~31/12的薪水,在1月份的时候已经拿到了。
他们是以$1500/27天= $55.56 日薪。这个部分没什么问题。
只是想先让大家知道,我的日薪是$55.56
1月份,由于对工作不适应,还有身体不舒服,有请了好几天假期。
01/01~24/01之间,总共请了4天假期。
25/01星期日,公司休息。
26/01星期一,我去到公司开工,经理跟我说,我不用来了。
问题1:这个意思很明显,是他们要炒我鱿鱼,对不对?
经理口头答应1月份内,会把薪水算给我。
可是我到昨天04/02/2015才拿到薪水。
拿到薪水,我吓了一大跳!
我的薪水竟然只有$166.63 !!!
薪水单是这样写的:
Basic wage : 01/01/2015 to 20/01/2015 $944.44
Deduction :
PAY IN LIEU : -$333.33
NPL *8 DAYS : -$444.48
所以,$944.44 - $333.33 - $444.48 = $ 166.63 我所得到的工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