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王女與丈夫育有一子,2014年5月進入張男的檳榔攤當西施,並與張男婚外情,該年6月,她自覺對不起老公小孩而提出分手要求,同意在張男車上進行最後一次性愛,沒想到對方暗中調轉行車紀錄器鏡頭,將兩人性愛過程錄下;張男事後用手機撥放性愛錄影給王女看,誆稱兩人被第三人偷拍,須給付30萬元將錄影贖回,他給她兩個選擇,一是兩人各出15萬元,二是他一人出錢,但王女須與他維持性關係抵債。
在受恐嚇時,王女當場下跪哭求張男放過她,但早有恐嚇前科的張男不為所動,她只能淪為對方性奴,每星期發生一次性關係,持續2個月,直到她向友人泣訴後鼓起勇氣報警,讓張男被依妨害秘密、強制性交、恐嚇等罪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