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右边的signal,看完了前后镜,确保后面的车停下来让我过后,我便开始吃去右边,吃成功后,我还记得我和朋友说了一句话后,一辆摩托就撞了上来,我的车还好,镜子没爆,不过右边司机门刮花和凹了进去。
撞上来的是一个外劳人,一开始我问他 有看到我打signal吗,他说有。 因为考虑到他受伤了,我便带他去klinik洗伤口。医生说只是皮外伤而已,打了一针和消毒花了rm60。他的摩托右边灯爆掉了一点,维修费大概是rm10-20++
过后问为什么驾那么快时,他就开始咬死我没打signal,一直说我的错,他说他horn了!过我不理他,然后我吃过去,他来不及就撞了上来(囧冤枉啊,如果我突然杀出来他还来得及horn吗?)
最后我拍了照片便去报report了,因为摩托是老板的,我便要求拿他老板的电话号码(顺便通知说我们会去报警)
去report时警察说我那样吃去右边在undang里是犯法的,除非他们停下来让你过,没发生车祸你就没错,发生车祸就是你的错(囧这是什么解释)
今天早上那个外劳打电话过来说他手很痛,并叫我联络他老板讨论这东西。感觉他想要坑钱吧。我只是觉得很不服气,明明就是他自己撞上来的,我只是可怜他特地送他去klinik,可是却变成我的错!囧
我想问如果我报了案,他没去报案,可是却来向我要求赔偿费,我有权利不要给吗?
还有如果大家以后真的不幸遇上车祸时,对话过程最好是录起来,避免对方说话不算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