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四十年出生)我誕生在台北市大龍峒的流氓世家,家裡是經營酒店和賭場,我老爸有七個兄弟,全部都是當流氓,整天不是賭博、就是喝酒;從我有記憶開始,我一直是自力更生在填飽肚子、和想辦法賺錢養家。
(聽我阿嬤說)我四個月大就長牙齒了,而且還可以自己爬下床找食物吃。當時大人整天顧著賭博,都忘了我的存在(而我母親是二老婆、生下我就離家了),常常沒人拿東西給我吃,所以我就爬到雞舍抓阿嬤養的雞,啃雞脖子吸熱熱的雞血吃、吃飽了就爬回去睡覺;每次肚子餓了我就是這樣填飽肚子。說也奇怪,每隻雞都會自動走過來給我抓住,所以每隻雞的脖子都有被我咬破的傷口,一直到有鄰居發現我在吃雞血,嚇得向我阿嬤告狀—慶幸的是,出生在這種不正常的流氓家庭,似乎他們也沒心去多想,才沒把我當怪物丟掉。
之後、(從這開始我有印象)我有時肚子餓,就爬到豬舍吃餿水,吃飽了就和豬窩在一起睡覺,睡過頭到半夜,大人到處找,才發現我在豬舍,所以阿嬤說:「這個囝仔餓不死……」—最後一次,我在和豬搶食時,被一隻母豬咬了手,從此我就不去豬舍作客了。
◎八個月大時(說也奇怪!從這裡開始我就記得很清楚),我已經會扶著牆壁走路了。後來一歲會自己走路,我就時常走去酒店找吃的;有時在路上遇到親戚、長輩,怕我出意外而好心把我抓回家;所以後來我出門,一路上就躲躲藏藏地走,見到認識的大人就躲在柱子後面,等大人過去再出來繼續走—三歲以前,我都去酒店、賭場裡混,也看盡賭客的百態……看到贏錢的大人,我就故意跑過去獻殷勤,幫賭客跑腿買東西(檳榔、香菸、提神飲料……等),贏錢的人心情好,多少都會給小費;就這樣口袋裡常攢了很多錢。
(我三歲體格比一般的小孩還高大)當時的環境,一般小孩是沒錢買零食,而我卻可以買東西請別的小朋友吃,所以才三歲大,我已經是附近所有孩子的頭頭,走到哪都有一大群跟班,左右鄰舍都稱我「天公仔、小胖」;連大我兩歲的哥哥,肚子餓都要來找我想辦法。
阿嬤住在隔壁棟,她是綁小腳的婦女,所以從沒出門,也都不清楚我是沒人照顧的情形,而我就時常光著上身,連天氣變冷也沒加衣服……
到三歲左右,鄰居開雜貨店的阿姨看我沒衣服穿,拿了一個麵粉袋,用剪刀剪三個洞,給我套在身上,我就像是「荒野大鏢客」地穿著麵粉袋到處晃—記得麵粉袋很大、很長,到我的腳踝的長度,只要跌倒就很難爬起來;我想了一個辦法,就是用一顆石頭墊在布下,一顆在上面敲、磨,到麵粉袋破為止,再撕成開叉到膝蓋,這樣就跑得快、跌倒也不會爬不起來了—這件麵粉袋一穿就穿了兩年。
◎四歲的時候,老爸在一夜之間,把內湖經營的五台砂石車、還有酒店,通通賭博輸光了—通常人賭輸破產,都用「做生意失敗」當藉口,我老爸也不例外—破產後,家裡就改行做麵攤生意;這段時期,我母親已經回家來住了,期間也陸續生了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
我記得有了四弟後,我得負責照顧最小的他(三弟在麵攤給母親照顧)。夏天熱得要命,大夥最喜歡去淡水河玩水,我當然也不例外;四歲的我就揹著不到一歲的弟弟去河邊,把他藏在石頭下的涼蔭,自己跑去游到對岸撿鴨蛋;等游回來時天都黑了,已經把四弟餓得半死、哭都哭不出聲了。大人找了一下午,奇怪我揹著弟弟跑到哪去、怎麼沒帶回來吃東西?回到家,自然少不了一頓打……當時的我,確實是愈打膽愈大—發現做什麼事再糟只不過是一頓打而已,所以愈是膽大去嘗試想做的事。
◎五歲的時候,我的體格已經像七、八歲。我和眷村的榮民伯伯,熟稔得稱兄道弟。外省人最擅長做麵食,只要包子、饅頭的香味一飄出來,我必定會來捧場;因為我只要聞到,肚子就咕嚕、咕嚕地餓了,我會買很多分給跟班們吃—所謂「大馬喝湯,小馬嚐嚐」的道理,小小年紀我就很清楚,這也是我的人氣超旺的祕訣—平時在河裡抓了魚,我就用茅草葉穿好一條、一條的魚,掛在那些榮民伯伯的門口;沒事我也常在眷村繞,當這些伯伯的幫手,所以他們的絕活都教授給我(山東饅頭、水餃、麵條、豆瓣魚、香肉料理等等,都是這時學會的),到後來,他們做點心都特意為「小胖」留一份。
記得有個王伯伯,最喜歡吃香肉,可以說是「狗中殺手」,凡狗經過他的家門,必定無法活著離開!有一次,我吃了太多蚵仔,突然大病一場(疝氣加脫肛)—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找醫生看也沒比較好;眷村的伯伯們都奇怪:小胖怎麼這麼久沒來了?打聽之下,知道我生病了,王伯伯特意到我家把我帶去他家住,每天煮香肉給我吃,竟然就這樣不藥而癒了。
我的勢力範圍,除了眷村之外,就是大龍峒附近的廟宇。每次我經過廟時,都有瞄到供桌下蹲著好幾個小孩—這附近沒有我不認識的小孩,可是這些小孩我卻沒看過、也不知道是誰家的?真的很怪—我也很好奇鑽到桌子下找他們,奇怪的是一鑽進去就沒看到任何人了、每次都這樣。為了調查清楚,我就經常躲在供桌下,順便吃供桌上拜的貢品:雞腿、油飯、米糕……有人指責我偷吃貢品,我就理直氣壯的說:「神明叫我可以拿來吃的,你有聽到神明說不行吃嗎?」(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小時候常看到廟宇供桌下藏的小孩,就是所謂「養小鬼」的『魔神仔』。)
有一天,我躲在供桌下啃著雞腿、吃得正爽時,聽到有人來廟裡求籤,我豎著耳朵聽廟公跟他解籤詩,內容是說那個人「犯車關」,最好要祭改才能消災……等那個問事的人祭改完後走了,廟公和朋友在聊天,竟然說「犯車關」是最穩當的說法;如果當事者真的出了事,就代表「神明料得很準」;如果沒死只是傷,就代表「好險有來祭改」;萬一死了,就是「在劫難逃、積德不夠」—假如什麼都沒發生,就是「我們的神明有保佑,幫他化解了」;真的是穩贏的說法!
回家後,我趕快跑去告訴阿嬤這件事,阿嬤撇撇嘴說:「我早就知道廟裡都是騙人的!」我就問阿嬤:「那你幹麼去廟裡唸經?」自從老爸把事業輸光後,鄰居的三姑六婆會約阿嬤去廟裡唸經,說這樣才能改家運—阿嬤說廟裡的那一套,她早就知道不可信,別人好意邀約,她不想得罪,所以才附和跟去的,可是阿嬤唸的經是【天青青、地靈靈、口袋沒錢就不靈】;才去幾次她就藉口行動不方便沒再去了。
我記得每次拜拜,阿嬤就暗中叫我金紙拿幾張燒做代表就可以,一疊可以用很久,阿嬤說:「拿錢買紙燒掉,不如省下來多買一塊肉。」我覺得阿嬤說的確實有道理,所以老媽叫我去買金紙的錢,我都交給阿嬤;金紙一疊一次只燒一張做代表,燒一年也燒不完。
賺外快的童年……
◎老爸把賭場輸掉後,我少了小費收入,就得靠其他門路賺外快了—夏天,撿「蟬殼」賣給中藥行;抓「知了」和野桑樹上的「野蠶」去大龍國民學校門口叫賣(我記得知了叫得太吵還把校長引來),順便也兼賣「桑葉」;還有,去淡水河邊的臭水裡找「紅蟲」,只要有污水的地方就有紅蟲,我用舊蚊帳去撈,賣給養鰻魚苗的人,有時一天就可賺到三十幾元!
民國四十五年大龍峒已經有「耶穌教會」,受洗入教的小孩,星期天去教會就可領餅乾、牛奶和小卡片。我的姑姑是教會的工作人員,也來家裡傳教,說加入耶穌教,若有戰爭美國人會來保護……我看在餅乾、牛奶的份上,求阿嬤讓我和弟弟加入教會;阿嬤就拿個大澡盆裝水,叫我們三兄弟跳進去浸一浸,就叫姑姑當作已經受洗入教。
之後,每個星期天,我就各揹著、牽著兩個弟弟去教會領餅乾和牛奶(這樣就有三份可領)—尤其、教會還會送一種撒有亮粉的小卡片,三張都被我搜集起來,拿去小學門口叫賣;「撒金粉的一張可賣三角、銀粉的一張二角」,那些有錢人家的小孩搶著買—這是我最輕鬆賺的外快,但是一個禮拜也才有三張而已,所以我就搜購其他小朋友的卡片(一張一角)去賣,在當時是一筆不錯的收入。
還有另一種可遇不可求的外快:在那個年代,若附近有人辦喪事,我可開心了……出殯時喪家會花錢請一些小孩來充場面,更令我期待的—喪家在一大早會準備一大鍋的「鹹粥」和辦完葬禮後的「辦桌」—這才是我夢寐以求的好事;尤其「鹹粥」裡的油豆腐、豬頭皮、金勾蝦……我一次就可吃七碗;所以喪家要出殯的那一天,我早早就起床、牙刷好、臉洗好,興沖沖地去幫忙;不管是「拿五彩旗、草把或敲鑼……」一個人工資是五元;但是喪禮遊街時有扮演「唐三藏」、「孫悟空」的戲碼,這些角色都是要找小孩子來演,以「唐三藏」一角來說可就非我莫屬了。
扮「唐三藏」的小孩一定得長相清秀,且耐得住騎在迷你馬幾個小時、不能下馬尿尿,得在褲子裡包尿布和塑膠袋(尤其在夏天這可是苦差事)……不過看在一次賺十幾元的份上,我還是答應喪家的邀演,所以每次附近有人過世,必定會有人找上門—「請小胖來扮唐三藏」—這已經是大龍峒殯葬業的慣例了。
一個葬禮下來,有吃(鹹粥、辦桌)、有賺、還有拿到一條白毛巾(可以給阿嬤擦腳)和辦桌的「菜尾」,真的是很划算!
記得有一次有跟上山全程參與下葬儀式,價錢是加倍,我是負責敲鑔,坐著卡車和其他「吹嗩吶、打鑼」的大人一起上山。到了山上,太陽很大,「吹嗩吶」的跳下卡車,蹲在車子的陰影下吹奏,我還站在卡車上敲著樂器;以節奏來說,我是第三聲響鑔,在這空檔我就東摸西看,玩弄著卡車的車斗門栓……竟然一時興起拉起栓—說時遲、那時快,整片重重的車斗門突然『碰』地倒下去—只聽見吹嗩吶的『嗶』一大聲!就倒在地上……整個葬禮突然音樂中斷,大人紛紛回頭在找吹嗩吶的哪裡去了?闖了大禍的我,嚇得丟下樂器,躲在林投樹下一直到儀式結束……我看見吹嗩吶的那個人額頭腫得好大一坨,被人抬上車,心裡真的七上八下,很怕鬧出人命—從此,小胖被禁止跟上山(這條錢我就賺不到了),因為差點讓葬禮多個人陪葬!
◎六歲的時候,我開始在老媽的麵攤幫忙。每天切紅蔥頭、去市場採購、洗菜、切菜、洗碗打雜……通通包辦;有時有人叫外送,我就騎腳踏車去送;後來跟市場製麵的老闆混熟了,我就毛遂自薦兼差替他送貨到各小吃攤;每天六點左右我就騎著黑色大腳踏車,穿梭在大街小巷去送貨,偶爾還兼幫豬肉攤送豬肉;送完大概十點,再回家幫老媽的忙。
我還跑到台北大橋頭去觀察別人的小吃攤做生意—然後回去建議老媽在麵攤加賣以杯計價的米酒;一瓶米酒一元五角,用一杯杯的賣,一杯五角,一瓶可賣五杯,再搭配滷小菜,可以增加「不是為填飽肚子而來」的客源;老媽半信半疑地答應後,我就去市場買豬頭皮、豆干和海帶、花生、雞蛋、鴨頭、雞頭和雞腳等材料回來滷;我跟老媽要了一個大鍋子,裡面放甘草、八角、辣椒、蒜頭、薑母、醬油、冰糖和炒過的鹽巴(加這種鹽巴才不會滷出死鹹的滷菜),滷出一大鍋香噴噴的滷味小菜(這可是眷村伯伯教的絕活);再去雜貨店批一打米酒回來試賣,從此果然生意大增,連老媽也不得不佩服我了。
有一天,我在麵攤閒暇時,恰好手上有張白報紙,我就照著月曆上「馬」的圖片,用蠟筆畫了一張「駿馬圖」,自己看看很得意,就把它貼在牆壁上,當作裝飾店面。過沒幾天,一位來吃麵的中年伯伯站在畫前面,頗有興味地看著我的畫,他說他是從香港來經營木材買賣的商人,這幅「馬」畫得很生動,是誰畫的呢?我很開心地告訴他是我畫的,沒想到他竟然出價二百元買下這幅畫,在當時這可是不小的價錢,我和老媽都大吃一驚之下,多了這筆意外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