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打算在预产期前两个星期开始放产假。但由于最近塞得很厉害,行动开始越来越不便(最惨的是 —— 尿急)。
根据我们公司的policy, WP是享有8个星期有薪产假。。
而且,没有适当的理由,我们是不可以拿无薪假的。
但,MOM也说了,若有需要,我们可在预产期前或后申请4个星期无薪假。
已经通知公司了,但他们不理会。。
还建议我预产前一个星期开始放假。
若让马国政府医生写信说我们应该开始休息了,他们会不会帮我们写?
因为公司不承认私人医生,不然拿了hospital leave就一了百了。。
想请问有哪一位妈咪有过这种经验吗?你们如何处理?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