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各州州政府是由州議會選出的州務大臣(或首席部長)所領導,而州議會的作用是輔助各州統治者(或州元首),並且擁有征收門牌稅、娛樂稅、酒店稅、土地礦山和森林稅的行使權。

 州憲法規定,州議會每半年須召開一次,目的是讓朝野議員反映民意,起著在朝者做工,在野者監督的效果,每名議員在州議會召開前,必須提呈不超過3題的口頭問題及不超過5題的書面問題。

 不過,由于每次的州議會召開天數最多是介于5天左右,因此在如此有限的時間里,總有議員的問題沒能在議會中獲得答覆,不過州政府將會在議會后給予書面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