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wong珊珊 发表于 2013-12-11 09:50 PM 
这是什么case?
这几个男的也太ah beng了!!!
绑架+烧尸
谋杀古来校花赖映兴 3绑匪判死刑
新闻中心 全国 2011-03-31 18:11
(吉隆坡21日讯)高庭今日宣判三名绑架和谋杀古来校花赖映兴的被告死刑,由于其中两人在犯案时未足法定年龄,因此高庭法官谕令他们先入狱,以等候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殿下发落。
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查华威裁决三名被告的两项控状,即绑架与谋杀皆罪名成立,判处死刑。被告律师已表明将会提出上诉。
索6万元赎金
他们被控于2008年9月11日晚上9时45分至凌晨12时,在古来再也亚罗武吉古来路,谋杀16岁华裔女子赖映兴,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
第二控状指他们在同日晚上9时45分,在古来再也亚依淡路一间购物中心前,绑架华裔女子赖映兴,并向其家人要求6万令吉赎金,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及刑事法典365(绑架或拐带)条文。
2未成年被告交统治者惩治
第一被告是25岁的郑锦鸿(译音)。这个理发员犯案时是22岁。
法官在挤满人群的法庭宣读判词时,被告木无表情。
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人名译音)在犯案时,只有16岁。两人听到裁决后,只是低头不语。
一般上,由于未足法定年龄18岁,法庭在强制死刑的案件上,都须交由统治者决定惩治方式。
根据案情,三名被告不但杀人灭口,而且还焚烧尸体,丢在古来郊外地区。
杀肉票毁灭罪证
法官查华威在下判时,将6万令吉赎金中剩余的2万2800令吉,交回给死者赖映兴母亲谢秀萍。
法官也表示了解死者家属,尤其是父母面对失去爱女的痛苦。
他在判词中指出,三名被告在绑架赖映兴后虽然收到赎金,但为了毁灭罪证,竟然使用残酷手段杀害死者赖映兴,焚尸弃置于郊外地区。
此案审讯期间,已传召39名证人包括4名专出庭作证。
本案由巫马副检察司主控;赖映兴母亲谢秀萍在儿女陪同下听审。
此案原本有四名被告,第四个黄姓被告(事发时未成年)因表罪不成立,法官宣布无罪释放。
赖母:首被告罪有应得
死者赖映兴母亲谢秀萍认为,第二和第三被告在干案时,只是未成年少男,因此她认为应该判处他们终身监禁。
至于第一被告郑锦鸿,她说,此人被判死刑,是罪有应得。
她在法庭下判后接受媒体访问时,从女儿出事至今,她等了好久才盼到法庭今天的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