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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alen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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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带现女友回宾馆发现前女友穿睡衣躺屋内,当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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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画
2013-10-11 12:09 AM
男人就是这副德行
ashley_1227
2013-10-11 12:23 AM
前任这招真是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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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on
2013-10-11 12:45 AM
东马小马 发表于 2013-10-11 12:40 AM
你是不会读中文,还是理解能力还不如小学程度?

肖林是名帅气的小伙,自称平时主要在北京从事珠宝生意,几天前独自从北京来成都,并入住在了天府广场旁的明宇丽雅饭店内。“这次来主要是旅游。”肖林说,安顿好后他曾通过微信邀约了几名成都朋友聚会,其中包括自己一名前任女友。“我和她已经分手,并且有段时间没见了。”肖林介绍,两人重逢后,他曾带对方到自己下榻的宾馆留宿。“当时宾馆服务人员确实看到过我和她一起出入。”


我觉得应该是你需要再仔细看好
jefftang91
2013-10-11 12:55 AM
valentin 发表于 2013-10-10 11:16 PM
请问你有搞错内容吗?

虽然我只读过一次内容, 你让我重读了一次。

”肖林介绍,两人重逢后,他曾带对方到自己下榻的宾馆留宿。“当时宾馆服务人员确实看到过我和她一起出入。“

这个说的曾带,应该是指这一次吧?
jefftang91
2013-10-11 12:56 AM
东马小马 发表于 2013-10-11 12:40 AM
你是不会读中文,还是理解能力还不如小学程度?

呵呵。自己重读才shoot我ok.
AhJie1990
2013-10-11 04:00 AM
jefftang91 发表于 2013-10-11 12:55 AM
虽然我只读过一次内容, 你让我重读了一次。

”肖林介绍,两人重逢后,他曾带对方到自己下榻的宾馆留宿 ...

很明顯,是的!
AhJie1990
2013-10-11 04:04 AM
valentin 发表于 2013-10-10 11:16 PM
请问你有搞错内容吗?

哈哈,LZ自己分享的,可是自己並不了解分享了什麼。“兩人重逢後,他曾帶EX-女友住進賓館的那間房,事發當天又不肯聽他的EX的電話, 所以才有這些誤會。
+静娴+
2013-10-11 05:35 AM
这活该吧!!
解释还有什么用
seanfran
2013-10-11 07:51 AM
是我的话。。。
来个3P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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