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引述一宗案例,本地銀行分行一名主管,連續5年鮮少放假,也從未申請假期,每次也是最后放工,結果是私底下進行非法勾當,結果最后被控失信2000萬罪名。
尤努斯尤索今日受國際透明組織邀請,主講有關馬來西亞反洗黑錢及打擊恐怖主義籌資活動的經驗時,如是指出。
此外,他也透露不法分子洗黑錢的管道,包括透過銀行、地下錢莊、匯款代理人(如西聯匯款)、股票、購買多個保險配套及貨幣兌換商。
有過17年打擊洗黑錢的尤努斯尤索也指出,每間銀行都有反洗錢報告事務主管(MLRO)監督銀行職員洗黑錢活動,而至今本地有兩間銀行因涉及相關活動,而在2001年反洗黑錢法令(AMLA)下被國行罰款,但國行從未曾公開過有關銀行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