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城2日訊)預料11月初,當局將推出一項 系統,讓失主投報手機失竊3小時后,有關手 機自動無法使用。
大馬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監督及 執法組主任祖卡納依說,電訊公司已準備落實 該系統,目前仍需進行微小的調整。
“我們是在安全協議上進行該計劃,並仔細 分析計劃中落實詳情。”
祖卡納依對《星報》指出,一旦該系統落 實,失主在遺失手機后,只需聯絡其電訊公司 即可,無需向警方投報。
他補充,電訊公司將通知通訊與多媒體委員 會有關其中央系統,當中包括15個為數的手機 國際移動裝備識別碼(IMEI)。
“當確認資料后,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將會 通知其他電訊公司,令有關遭偷竊的手機不能 再使用。”
他補充,每一部手機都有其裝備識別碼,儘 管更換手機智慧卡,該手機也不能使用。
他說,針對遺失手機被警方或是電訊公司尋 獲的情況,其處理方式仍在研討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