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母親準備採取法律行動起訴餐廳,避免此事在別人身上重演。
家居玻州的女童母親莎麗娜(29歲)指出,此事上週日晚8時發生,當時她們一家7人到太子路一間餐廳用餐,女童法蒂瑪(1歲3個月)坐在親友旁邊。
她在蘇丹后峇喜雅中央醫院受詢時說,事發時,她剛好離步去前面取食物,突听到家人桌位傳出吵鬧聲,始知女兒被熱水淋傷。
莎麗娜說,脫掉女兒衣服,發現手部與身體遭燙傷,呈紅腫。
她譴責招待員疏忽,因為家人只點溫水,不是沸熱的開水,否則女兒不致于被熱水淋傷。
她透露,已會見律師商討此事件,之前曾向餐廳業者要求道歉及賠償1萬令吉損失,但對方拒絕。
莎麗娜說,該餐廳只派出經理向她們道歉,但女兒卻因受傷須承受痛楚到今日。
她說,目前必須每天來回吉打與加央,到醫院探訪及陪伴受傷的女兒。
文章转载《中国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