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地庭今日择定下月20日,针对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和5名社运分子被控发表具煽动性言论一案,进行案件管理。

副检察司莫哈末阿巴扎菲里说,控方已将报案书副本和讲座录影片段交给辩方。

法官诺莎丽达说:“我获悉,根据已提呈的文件,辩方将在本庭(地庭)或高庭提出数项申请。”

另外5名面控的人士,分别是学运分子阿当阿里、大专生团结阵线主席沙夫旺、伊斯兰党党员淡林嘉化、反对党活跃分子哈里斯和希山慕丁莱益斯。

根据控状,他们被控于5月13日晚上8时55分至午夜11时15分,在隆雪华堂一场讲座会上发表煽动字眼,要人民通过不合法的方式推翻新政府,因此,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如果罪成,将面对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

他们于5月23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当时,法官诺莎丽达批准5人分别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择定7月2日过堂。哥宾星为辩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