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  2013-05-16 17:55


(亞羅士打16日訊)由於尚未獲取醫院關於受害者的醫藥報告,華裔男補習老師被控強姦15歲未成年女生一案,展延至6月23日續審。

23歲被告是在刑事法典376(1)條文下面對5項控狀,分別在第二地庭和第四地庭受審。

目前保外的被告,週四早上在家人陪同下上庭。

第二地庭法官是莫哈末羅斯里,主控官是阿玆莉娜副檢察司;第四地庭法官是黃曉燕,主控官是莫哈末里查副檢察司。

被告在第二地庭面對3項控狀,即於今年2月4日下午約3時、3月3日下午約5時30分及3月5日晚上約10時,在蘇丹阿都哈林大道一間商業單位某補習中心內強姦案中女學生。

他在第四地庭面對兩項控狀,即於今年3月8日下午約2時30分在同樣地點強姦該女學生,以及在3月13日晚上約11時30分在吉打港口路城市園的住屋強姦該女生。

第四地庭主控官宣讀控狀指出,被告一旦罪成,將面對不少過5年、不超過30年監禁,同時可被鞭笞。

來自單親家庭的15歲女學生向母親申訴,在今年2月4日至3月13日期間,遭被告性侵5次,其中4次發生在某補習中心其中一間課室,最後一次發生在她位於吉打港口的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