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亞羅士打14日訊)涉嫌與15歲未成年女中學生發生性關係的23歲男補習老師,本月11日已被警方提控上庭,在刑事法典376(1)強姦未成年少女罪名下面對5項控狀。
由於尚等待受害女生的醫藥報告,因此此案展至5月16日再度過堂。
被告分別在第二地庭及第四地庭面對各3項和2項控狀,第二地庭法官莫哈末阿里允許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侯審,第四地庭法官黃曉燕則允許被告以8千令吉保外。
因男方提分手
女生向母透露
此案受害者為一名15歲女生,她在今年2月4日至3月13日期間,與該名補習老師發生5次性關係,地點在補習中心的教室內,最近一次則在女生位於吉打港口路的住家。
後來女生因男方提出分手而傷心哭泣,向母親透露時才揭發這事件,警方於3月28日凌晨接獲受害者母親的投報後展開調查。儘管女生稱她與嫌犯在自願及非強迫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但基於受害者尚未成年,因此警方接獲投報後已逮捕嫌犯。
此案主控官為阿查麗娜,由於之前警方告知會在本月14日將被告控上庭,但卻悄悄提早到本月11日提控。
(星洲日報)




给性爱冲昏脑袋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