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2日訊)媽媽遲抵達保母家接女兒回家,保母竟虐打事主2歲女兒出氣!
從事行政助理工作的婦女疑因遲了載女兒回家,導致女兒被保母虐打,眼睛、耳朵、臉頰和手臂都瘀傷紅腫。
事主曾向保母追問傷從何來,保母卻以各種理由搪塞,也否認曾打女童,但事主仍懷疑女兒被虐打,報警查辦;警方較后上門逮捕涉虐童保母,提控上庭。
華都牙也警區主任阿努亞沙哈倫助理總監今日發表文告透露,事主是名31歲巫裔婦女,她于本月4日向警方報案,指於4月2日早上8時30分把年僅2歲8個月的女兒,送到位住家附近的媬母住處,因為工作遲下班的關系,直到當晚10時40分才從媬母處接女兒回家。
他指出,事主回到家后發現女兒的左眼下出現瘀青,覺得事有蹊蹺,接著檢查女兒身體時,發現女兒的雙耳有紅印、右臂和臉頰也有瘀傷,然后致電保母查問有關事件,對方卻一一否認和搬出許多藉口。
案訂5月過堂
“事主懷疑女兒被保母虐打,向警方報案。調查發現,事主從2012年7月起,就把女兒交由該名保母照顧,這是女兒首次受傷。”
他說,事主的女兒事后也送到華都牙也中央醫院檢查。
警方也援引2011年兒童法令第31(1)條文撤查,並于4月10日把涉案的52歲保母控上華都牙也推事庭,被告否認罪狀,獲推事允許以3000令吉和1擔保人保外候審,訂于5月過堂。
他指出,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最高2萬令吉罰款或著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