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2日讯)德士司机在短短10天內打抢4位女性乘客,今天俯首认罪后,被地庭判处坐牢22年、挨鞭8下。
承审法官阿布巴卡就4罪名判处被告罗斯里(43岁)为其中两项罪名各坐牢5年兼鞭笞2下,另外两项罪名则各坐牢6年兼鞭笞2下。
由于法官批准4项刑罚同期执行,因此被告只需坐牢6年。
罗斯里和一位同谋阿兹兹嘉法(36岁)被控于今年1月21至31日之间,分別在万达镇和哥打白沙罗打抢4名巫裔女性,主要是抢现金、金饰和手机等。
不过,阿兹兹嘉法只承认1月21日的一项控状,被地庭判处3年监禁和3下鞭笞,由刑期由被捕日计起。地庭批准他保外,于4月26日过堂以择期开审。
上述所有控状是依据刑事法典第39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兼罚款或鞭笞。
负责检控的是查法安拉欣和伊尔娜副检察司。两名被告皆没有委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