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訊)14歲少女到餐館上廁所被餐館員工強姦案,事發時涉案員工的哥哥疑在場,不過他在案發后逃逸無蹤。
警方已扣留涉嫌犯案的17歲餐館員工,目前在追查其哥哥的行蹤。
案發于緬甸人經營的餐館,地點位于隆市半山芭的雙層店舖樓上單位。
有關緬甸餐館售賣的是緬甸風味的食物,店舖外沒有置放招牌,只有同鄉才會上門光顧,營業超過一年。
緬甸籍餐館負責人今日受詢時指出,涉嫌犯案的年輕員工與哥哥上班不到一個月,他們平時會在餐館過夜,受害的14歲緬甸少女則是前員工。
他說,少女工作表現欠佳,于上個月被解僱,和嫌犯兄弟共事時間不長。
餐館還未營業
“我的妻子兩週前產子,我即要看顧妻小又要打理餐館,因此聘請這對兄弟當兼職員工。”
他指出,事發于前天早上約8時,當時餐館還未開門營業,相信只有這對兄弟在場,沒有顧客。
“我不知道少女為何在清早到餐館,警方過后到餐館將17歲員工帶走,而員工的哥哥則不知所蹤。”
他透露,他昨日致電欲慰問少女,不過對方沒有接電,他也不清楚她與嫌犯之前是否有感情糾葛。
此案于前天早上發生,少女報案指稱到餐館借用廁所時,被餐館員工闖入強姦。
少女聲稱,曾與嫌犯拉扯將近10分鐘,也高聲尖叫求救,當時有其他人在餐館,不過沒有人施以援手,結果少女被打傷及姦污。
少女過后跑回住家將此事告知父親,並在后者陪同下到警局報案,而警方延扣嫌犯14天助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