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丘博特
(新山15日訊)馬來亞鐵道公司一名職員今日被控在宿舍強姦17歲少女,還導致後者生下其骨肉,但不認罪。
被告蘇海米哈山(30歲,來自淡杯)被控於去年11月2日晚上10時,在甘拔士柏馬當10路的馬來亞鐵道公司員工宿舍,強姦當時17歲的同族女受害人,牴觸刑事法第376條文(強姦)。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5至20年監禁及鞭刑。
被告今早被帶上庭時,神情鎮定,了解控狀后不認罪,其妻及家人則在旁聽席聆審,神情焦慮不安。
當主控官諾依花副檢察司要求法官,讓被告繳2萬令吉才准保釋,唯被告律師依查以被告每月收入只有1700令吉,加上妻子沒工作為由,要求法官降低金額。
法官莫哈末哈達批准被告以1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此案將於3月4日過堂。
諾依花退庭后也向本報記者證實女受害人,已為被告生下嬰兒,唯拒絕透露誕生日期及嬰兒性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