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3日訊)警方證實早前因在個人面子書上,寫出侮辱伊斯蘭字眼的電台主持人張家揚,已在2月6日前往安邦再也警區總部錄取口供。
根據網絡媒體引述警方的消息說,張家揚是在律師陪同下,前往有關警局錄口供長達1個小時。
據了解,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298(a)條文,即“引起不和諧、不團結或敵意、憎恨或惡感等”來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至少2年或不超過5年。
張家揚早前在面子書就“管制農曆新年期間公開娛樂演出指南引起的風波”發表看法,但卻被認為相關言論已侮辱伊斯蘭,他較后已刪除有關文章和道歉。
但巫青團團長凱里早前也抨擊張家揚,並呼籲當局採取行動對付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