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23日法新電)泰國法庭周三以“大不敬”罪名,判處政治活躍份子宋育監禁11年。
也是前雜誌編輯的宋育,因撰寫兩篇被視為侵犯王室家庭的文章,遭曼谷刑事法庭判決有罪。
宋育代表律師卡隆說:“我們接受法庭裁決,但會提出上訴。”
“我們確定他並無意觸犯刑事法典中的第112條文(大不敬罪名)。”“他只是在做他記者份內的事,我們會為他尋求保釋。”
人權團體強烈譴責這項判罪,在法庭判決前,宋育已被關進牢中超過一年,不得保釋。
歐盟隨即表示,極度關注判決,指嚴重損害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
宋育在2011年4月被逮捕,他是擁護前首相達辛的紅衫軍支持者。人權團體指,“大不敬罪”已經遭政治化,許多在這項罪名下被指控的人士皆與紅衫軍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