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2013-01-15 18:56
(新加坡15日訊)新加坡一名14歲女生為賺40元(約100令吉)賣身,與當清潔工父母的32歲外勞同事,在組屋區小亭子胡搞,結果只得10元(約25令吉)。
外勞罪成判監15月
外勞被判坐牢15個月,他提出上訴。法官今天公佈判詞,說明下判理由。
根據判詞,這起事件發生在後港4道第601座到第604座組屋之間的小亭子一角落,時間是去年中某一晚約10時30分。
當時14歲的女生因缺錢用,與32歲孟加拉外勞說好,以30到40元性交。
調查顯示,女生父母是清潔工,該名外勞是父母的同事,女生有時會去幫父母的忙,因此接觸到外勞。
外勞對女生有“性趣",當晚帶安全套與她會面。兩人趁著亭子無人,到角落進行性交。
外勞完事後只給女生10元,說好隔天再給餘款,但女生多次追討不果。
坦承曾與多名孟籍外勞胡搞
女生在接受被告的辯護律師盤問時,透露她還與多名孟加拉清潔工胡搞,其中7人已被控,其餘還未面控。
法官認為,被告利用14歲少女的無知與天真,與她性交,又欺騙她,以區區10元打發她,如此罪行無論在任何國家都不應容忍,因此判他坐牢15個月。
(星洲日報/國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