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 ‘Ed’ GEIN(艾德‧蓋恩)
別名:普蘭費德屠夫、瘋狂屠夫、普蘭費德食屍鬼
出生:1906年8月27日
死亡:1984年7月26日,死於美國夢多塔州立精神病院(Mendota State Hospital)
瘋狂行徑:盜墓、披人皮、連續殺人、食人肉、戀屍癖、虐待狂
犯案時間:1954~1957
犯案區域:威斯康辛州普蘭費德市(Plainfield, Wisconsin)
受害人數:被證實的有兩位。瑪莉‧霍根(Mary Horden),死於1954年12月8號。柏妮斯‧沃登(Bernice Worden),死於1957年11月6日。
【德州電鉅殺人狂】
酗酒的父親喬治、絕對強勢且性格扭曲的母親奧古絲塔、個性溫和的哥哥亨瑞,以及艾德,這樣一個不正常的家庭組合,就是艾德長大的家庭。
撐起家計的奧古絲塔迷信宗教且怪異,對兩兄弟的教育極端嚴厲,兩兄弟的生活圈也是極端封閉。
相較於絕對相信媽媽的艾德,哥哥亨瑞比較理解這是不正常的教育方式,因而經常反抗母親。
對於艾德而言,亨瑞是個正直而堅強的知己──可惜在爸爸去世後四年亨瑞也跟著去世,而母親在艾德三十九歲時也兩次中風而過世。
一百九十英畝的土地於是只剩下艾德一人生活,對媽媽感到不捨的艾德並未將遺體下葬,而選擇將屍體連同母親的房間一起封鎖起來。
艾德在母親的洗腦教育下沒有和異性接觸的機會,但他私底下早就對「人體工學」產生莫大狂熱和好奇,除了透過書籍了解以外,他還對納粹的人體實驗感到驚豔,在越來越不能滿足書本以及想要變性的慾望下,艾德開始了自己的實驗。
將近十年的期間裡,他透過報上有人去世的消息挖開了至少四十座的墳墓,取走屍體或一部分的器官做成「日常用品」、或是食用。
他最驚人的細工表現在一件「女皮外衣」上,並透過穿上人皮滿足想變性的慾望。
而越來越想獲得活屍的念頭促使他在1954年犯下第一起殺人案。
雖然艾德一度被列為嫌犯,但終究因為證據不足而未逮捕,直到他犯下第二起案子之前,沒有人確切知道艾德究竟奪走多少人命──他房裡的種種生活用品已經無法辨認是由挖墳或殺人而來。
1957年,副警長法蘭克的母親莫名失蹤,因為這起案件和三年前太過相似,警方經過總總分析後來到艾德的農場,艾德雖然並未第一時間表現異常,不過卻在警方要求他回警局時脫口而出「如果是有關那個五金店的命案,我可是什麼都不知道喔!」(蠢),而警方在立刻逮捕他之後由房裡搜出大量屍塊與人體加工物。
我想封閉的環境應該是艾德對人產生絕對好奇心的原因吧。
在母親有點潔癖的思想下,既然他天生應有的各種人類本能遭受壓抑(尤其和異性的交往方面),也難怪最後會扭曲成對人體的瘋狂迷戀?而且在那麼大的土地中只有一個人生活,這樣孤絕的環境也的確是滋生犯罪的好地方……根本不會有人注意。
我在想如果離奇死亡的哥哥亨瑞還在,或許艾德有辦法藉由正常管道排解不正常的念頭,但既然沒有能克制他的人了,他的變態會爆發出來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如果他的變態用在正確方向的話,或許他會是很傑出的醫學研究者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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