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回答说:“因为那个人的面貌很丑。”
“但是面 相生的不好,这不是他的责任啊!”
“不,人若超过40岁,应该对自己的面相负责任。”
这是林肯继“民有,民治与民亭”后的一句名美言。但这句话是正确无误吗?的确,人过40岁后,前半生的所作所为,会表现于脸部,只要从外貌看去,便能一目了然他的人格是怎样的,因此,这句“人若超过40岁,应该对自己的面相负责任”的名言。能成普通化。
但这句话在科学上并不一定是正确的。本世纪初,意大利的精神科学家隆布罗索主张---犯罪者都会有犯罪的面貌,他的学说曾在世界上风行了一阵,但现在却被否定了,认为这是毫无根据的。
隆布罗索的学说主张“于生俱来的面相问题”,但目前 新的犯罪学却主张,在后半生的犯罪者;不一定会有犯罪的面貌,当然,生有坏人般的面貌,并不一定就是坏人,有些人是面恶心善,况且坏人并不都是长得很丑陋,也有人是面善心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