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大家都懂,繳稅,是國民的最基本責任。
只因稅收,就是一國政府的主要收入。
沒有這分收入,又如何能夠繼續當聖誕老人,到處派錢,從退休公務員、低收入家庭、青年到中小學生;從最老到最小;有錢的、沒錢的,幾乎人人有分,永不落空?
因此,作為納稅人一分子,我絕對能夠體會我國納稅人對此次預算案的窩囊情緒。
問題是,窩囊歸窩囊,誰叫我國納稅人只佔全國總人口的區區6%?
要爭取選票,當然先向少數人開刀,讓多數人開心。
當然,不管多么不爽,怎樣也不能成為逃稅的理由。
要知道,如今要派那么多現金,若還不獲得納稅人配合,如何做到一諾千金?
因此,內陸稅收局正式發出紅色警報,明年起將以刑事控狀制裁逃稅者,可說符合時宜。
大義滅親
以平時當局以民事控狀對付逃稅者,就已幾乎百發百中,連法官也要給幾分薄面的情況來看,若升格為刑事行動后,一定有不少逃稅慣犯被繩之于法,即便不用下地獄,也要陷入牢獄之災。
當然,若當局真的下定決心要嚴辦逃稅者,我建議應以身作則,大義滅親,從公務員開始做起。
誰不知道,如今的公務員待遇,可說比私人界還要可觀,應該有不少人符合納稅資格,甚至一些過著奢侈的生活。
而且,讓這些逃稅或洗黑錢公務員受到法律制裁后,又能同時為公共服務體制這棵大樹砍掉不少枯枝,豈非一舉兩得?
更重要的是,看到政府本身作出良好示範,還有哪個私人界納稅人敢不從?
當然,除了一味端出棒子,我認為繳稅和收稅,其實也是一門教育。
除了教育我們民眾有關繳稅的公民責任和重要性外,也該好好教育我們的領導人,如何善用人民的稅收來管理和發展國家,避免入不敷出,遲早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