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愤!!!
才四岁的小妹妹,纯洁无知的她怎么可能会让你充满性幻想?
强奸她等于抹杀了她的一生,你的良心是否会过意不去?
干下这种兽性的人不会自己所做过的肮张事接受法律的制裁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
加上被判无罪释放,我们有理由怀疑强奸事件在这里是否变得越来越普遍?普遍得没有已很强制性严谨的判决来处置强奸犯?
这样的判决,很难说他会再重犯强奸行为于下个受害者?
或许重强奸犯应该效仿捷克/韩国以化学阉割/化学去势Chemical Castration/Androgen Deprivation(一种药物治疗)来杜绝强奸罪案的滋生?
可是即使实施这种对付强奸犯的措施,尽管强奸犯不能行正常的男人“人道”,可是难保他们会做出不用强奸可以其他变态行为来取代强奸的因心理不平衡的报复行为。
所以请父母保卫着孩子的安全并灌输他们正确的性观念尤其是女儿,教导她们要随时随地保护自己因为女性比较容易成为强奸案的受害者。
也请大家不要干下这种齷龊的肮张事,损人利己,危害这个社会,只为了一时的快感,一时的不理智,就得赔上了自己的前途,也让亲人好友位自己伤心难过,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