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修改條例擴大組別
他今日對星洲日報說,允許海外選民郵寄投票,是選改特委會提出的建議,特委會歡迎選委會接納他們的建議。
他披露,批准海外選民投票,選委會只需修改選舉條例,以擴大郵寄選民的組別,不必修改選舉法令;因此,若第十三屆大選落在今年6月,海外選民在大選提名日當天或之前轉為郵寄選民,仍趕得及在來屆大選中投票。
登記後3個月才能投票
“至於仍未登記為選民的海外公民,登記後需等上3個月時間才能投票;選委會已在各國大使館派駐官員負責選民登記工作,但我們接獲投訴,許多海外公民的登記受阻,顯示大使館未積極推動選民登記運動。”
據瞭解,我國約有70萬名公民旅居海外。
他指出,選委會應該儘快公佈有關詳情,政黨需要知道一個選區有多少位郵寄選民,以核對選民冊及移除他們的名字。
“我們也要知道大選將有多少張郵寄選票,這能夠影響選舉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