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林冠英说《马来西亚前锋报》失去公信力,因为《马来西亚前锋报》诽谤罪成。坦白说,我思考了一会儿,一家报馆或媒体单位因被判诽谤,是否意味着公信力尽失呢?这我倒不觉得如此。若林冠英的谈话成立的话,《当今大马》也曾就诽谤砂劳越首席部长泰益玛目一案,在法庭上公开向泰益玛目道歉。那是否表示《当今大马》也失去了公信力呢?
《当今大马》承认犯下严重的错误,而且愿意公开道歉及毫无条件地撤回所有的原版报导,并承诺不会再发布任何诽谤性的言论。
《当今大马》与《马来西亚前锋报》同样犯了严重的诽谤罪,在没有事实根据和支持下,对当事人作出诽谤性的指责,进而造成一州之行政首长的名誉受损。林冠英批评《马来西亚前锋报》失去公信力,那《当今大马》不也是失去其公信力吗?相信林首长断不会左批评《马来西亚前锋报》,右挺《当今大马》的双重标准。
但很可惜地是,马来西亚在308后的政治社会,已经失去了理智和判断能力。我们没有了对是非黑白的主张,我们只问该支持哪个阵线当政府,也合理化一切缺乏理智的举动,包容情绪发泄的任何过失。




